茅臺拆除國酒字樣 “國酒茅臺”商標為什么停用?
2019-07-01 09:34:14來源:四海網(wǎng)綜合北晚新視覺網(wǎng)
但訴訟未及**就引發(fā)外界較大關注,汾酒、五糧液、劍南春、水井坊等多家名酒企業(yè)紛紛聯(lián)合上書,反對“國酒茅臺”商標注冊。
隨后,茅臺集團董事長李保芳于同年8月發(fā)布《立刻申請撤回“國酒茅臺”商標行政訴訟案件起訴的聲明》,并“向國家商標標評審委員會及各相關方表示誠摯歉意”。
李保芳在致歉信中表示,將充分尊重和理解商評委作出的復審決定。這次訴訟系內部管理不善、工作銜接不暢所致,茅臺對此將深刻反思。
值得注意的是,雖然“國酒茅臺”的商標多年來始終未獲國家商標局批準,但茅臺一直以“國酒”身份,進行品牌推廣和廣告宣傳,央視新聞聯(lián)播前“國酒茅臺,為您報時”的電視廣告已連播多年。
如按照國家商標局的上述解釋及《廣告法》的相關法條,“國+商標指定商品名稱”,“構成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”,茅臺集團不但未來在品牌推廣和廣告宣傳中,不能再使用“國酒”的稱謂,而且可能還將因此前濫用“國酒”稱謂而遭受處罰。
來源:綜合經(jīng)濟日報、網(wǎng)友評論、中國網(wǎng)財經(jī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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